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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六成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影响资金回笼是主因

2017-06-15 16:51

相对于商业贷款来说,公积金贷款买房更划算。尤其在房贷基准利率多次调整后,更多想购房的市民把目光瞄向了公积金贷款。然而,近日记者对哈市数十家在售楼盘进行调查发现,多数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据房产部门的统计显示,过去一年时间内,哈市216个在售住宅楼盘只有64个接受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占比例不足四成。

  说法一:耗时长拒绝“公贷”

  14日,记者电话**了米兰国际公寓售楼处的人员。售楼员告诉记者,他们这里也不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因为如果使用商业贷款的话,一般三天就可以到账,而使用公积金贷款至少要一个月才能**完结,时间太长,不划算。在记者调查的30个在售楼盘中,有11个在售楼盘表示,拒绝“公贷”的理由是太麻烦。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并经管理中心考察合格做出按揭批复后,方可通过按揭银行**贷款手续。购房时,借款人要领取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并到房产管理部门**房屋抵押登记。

  说法二:未竣工无法**“公贷”

  除贷款耗时长外,也有部分开发商是因自身原因无法使用“公贷”。记者**华龙金城小区售楼处获悉,该处楼盘不能用“公贷”的原因是没与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协议。新发家园不能使用“公贷”的原因是该项工程产权证未办完。

  记者从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哈市用公积金对开发企业放贷的原则是,在土地、规划、施工、建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齐全且建筑主体封顶。开发商五证不全自然无法使用“公贷”。

  业内透视:影响资金回笼是主因

  据哈市房产住宅信息处统计,2007年哈市房产住宅在售楼盘项目为216个,其中使用公积金贷款仅为64个,“公贷”的不足40%。对此,哈尔滨经济研究所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周广宁分析认为,企业拒绝“公贷”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开发企业受资金链的压力和滚动开发模式的影响,必须快卖快回钱,有的楼盘建了基层就开始卖,回来钱后再续建;能够资金快回笼的另一个途径便是政策灵活的商业贷款。

  贷款对比:20年“公贷”省11万元

  14日,省建设银行信贷处的工作人员给想要贷款买房的人算了一笔账,按买房人用商业贷款30万元20年期限计算,每月将还2477.67元,一年还29730.4元,20年共还59.464万元;如果按买房人用公积金贷款30万元20年期限计算,每月将还2016.6元,一年还24199.20元,20年还48.3984万元,相比之下用公积金贷款可以省下11万元。

  相关调查:监管方面还是空白

  那么,开发商是否可以拒绝使用“公贷”呢?记者采访有关部门获悉,哈市开发企业是否接受公积金贷款并没有硬性的规定。

  对此,哈市人大代表、黑龙江法学院究所所长王元庆认为,首先从法律的角度看,不接受“公贷”的房地产企业剥夺了购房人选择权,其本身就是违法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7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强调了公司所负担的社会责任,所以开发商接受“公贷”是应尽的义务。其次从性质上来说,公积金贷款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贷款业务,政府应为公积金贷款赢得“待遇”,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对“歧视”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处罚。

来源: 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